建发天行玺院物业公司乱收业主装修垃圾清运费
诉求编号: | ND22072001322 | ||
诉求标题: | 建发天行玺院物业公司乱收业主装修垃圾清运费 | ||
诉求内容: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天行玺院的物业管理公司(怡家园),对业主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费过高,达到了一平方10元的收费标准,且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而不是按照室内面积计算,相比其他小区的垃圾清运费,高出太多(经了解,一般小区的垃圾清运费为每户200-300元,高的也就4、5百左右),经业主代表与物业代表多次沟通,物业方未提供定价依据,且不采纳业主们的意见,严重损害了我们业主的权益,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协助我们业主进行协调,杜绝这种乱收费的行为。 | ||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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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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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 |
根据《宁德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垃圾其中包括家庭装修和店面经营户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并交纳建筑垃圾清运费,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统一委托纳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控平台企业名录的运输企业清运。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物业买受人房屋装修的,应提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后动工装修。业主对装修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向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其介入核实处理。(东侨房管局于 2022-8-3 16:22回复) 宁德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 诉求编号ND22072001322已收悉,对此,我局十分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关于薛先生反映的“东侨区建发天行玺院的物业管理公司(怡家园),对业主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费过高,达到了一平方10元的收费标准,且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而不是按照室内面积计算,相比其他小区的垃圾清运费高出太多,经业主代表与物业代表多次沟通,物业方未提供定价依据,且不采纳业主们的意见,严重损害了我们业主的权益,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协助我们业主进行协调,杜绝这种乱收费的行为”的问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十二条: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宁德市中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区域的通知》(宁政文﹝2020)36号)文件精神,建发天行玺院小区在连城片区,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建议转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东侨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2-8-9 16:56回复) | ||
诉 求 人: | 薛先生 | 事件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天行玺院 |
诉求时间: | 2022-7-20 16:56 | 截止日期: | 2022-8-22 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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